一、项目名称:莘县城区供热系统升级工程山东山工建设有限公司诉华水聘请律师事务所应诉项目
二、项目情况:****年*月,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双方就莘县城区供热系统升级工程(二期)政府街(莘亭路-安庄干沟)、新华路(大安街文化街)、莘亭路(伊园街北侧-俎店干渠)供热主管网建设工程(施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年**月,该工程验收,审计金额为****.**万元,尚欠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万元未支付。****年*月*日收到莘县人民法院山东山工建设有限公司起诉状,要求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山东山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元,为维护华水公司利益、拟聘请律师应诉。
三、项目地点:天津市、莘县、聊城市、济南市。
四、服务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根据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履行。
五、拦标线:*****元(超过拦标线价格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单位的报价为含税价格,报价为案件一审、二审阶段的总费用,包含差旅及其他必要支出费用。(增值税税率*%)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
八、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且律师事务所执照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人);
(*)近三年(****年*月至今)代理过建设工程类纠纷类案件(提供至少*个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参与本项目的律师不少于*名,且律师执业资格证件在有效期内;
(*)在“津水云采”平台注册成功且是水务集团合格投标单位,已购买并成功激活“津水云采”平台CA证书。
九、本次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询价方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报名的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律师事务所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红桥区海源道*号华电分公司*楼获取询价方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红桥区海源道*号
十四、询价单位: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