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城区公园灾后改造工程(一期)
答疑(二)
致各投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城区公园灾后改造工程(一期)有关答疑纪要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如下: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南平市延平区城区公园灾后改造工程(一期)(招标编号:E*******************)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