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江历史文化名城年度自查报告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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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镇江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徐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磊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五环大厦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计划编号:ZC*******************
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历史文化名城年度自查报告
采购预算:******.*
采购主要内容:
****年**月**日,住建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估总结大会中指出:“…要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管控作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体检评估制度,…”;江苏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各地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上轮五年自查评估工作于****年进行,至今已满五年,需要进行新一轮评估工作。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名城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力求全面真实反映保护工作情况,形成数据详实、问题清晰的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和非遗等)调查评估和认定情况、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保护利用工作成效和法律法规制定等。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城乡规划甲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是历版《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西津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大龙王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伯先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宝堰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以及部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单位,参与各级文保单位两线划定、历史建筑申报和划定工作以及《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撰写,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情形。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
供应商地址:南徐大道***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无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六、公示的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徐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宜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镇江市五环大厦三楼
财政部门联系人:张家豪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润州区南山路**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