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土默特右旗黄河水灌区农业节水灌工程,项目代码****-******-**-**-******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敕勒川现代农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土右发改审批字[****]**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发彦申村,美岱召镇毛岱村、苏波盖乡庙营村、双龙镇磴口村。 *.立项批文: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土默特右旗黄河灌区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土右发改审批字[****]**号 *.工程规模:水源工程,按照项目区灌溉片区的划分,本次共新建沉砂蓄水池*座,节制引水闸*座,引水渠*.*km,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建筑物;首部工程,新建集中加压滴灌首部*座,安装加压水泵等**台套,新建泵前泵后过滤系统**套,配套安装输配电工程及首部电气设备;输配水管网及配套工程。根据首部与所控灌溉片区位置关系,新建灌区输配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田间灌溉设施及配套工程,新建田间滴灌系统**套,控制灌溉面积 *.** 万亩,配套建设田间镇墩、阀门井等附属建筑物。土壤改良等农业节水调控措施。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两者不得相互兼任。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投标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 **时**分 *.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网上投标网站:******************************* (*)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领取网站:*******************************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