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广安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
四川铂奥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广安区税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广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非特定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T-**********。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广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
*.项目期限:*年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广安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铂奥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预算:**.**万元(该项目预算为*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服务地点:
*、人员配置:物业管理人员**人:(*)物业经理* 人(兼)会务,负责采购人指定区域的物业管理,机关会务和服务接待;(*)收发文员*人,负责日常资料信件的收发整理和采购人安排的其他日常事务;(*)驾驶员*人,负责车辆驾驶和车辆管理维护;(*)保洁员*人,负责区域卫生保洁(部分办公场所、公共区环境卫生、公共场所);(*)保安*人,负责区域安全和门卫服务。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达到 * 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广安市建明中路智翔新城五楼***。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采购文件有偿获取,获取时交文件制作工本费***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网络获取需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和介绍信扫成一个PDF并备注公司及项目名称发送至********@qq.com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 月**日**:**(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一、比选地点
广安市建明中路智翔新城五楼***(景创装饰楼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广安区税务局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北路***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铂奥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建明中路智翔新城五楼***(景创装饰楼上)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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