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部分内容:“内江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改为:“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修改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部分内容:“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部分内容:删除“*、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号)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部分内容:
*.*.*(*)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分) |
*、设计业绩: 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施工业绩: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
…… |
……… |
修改为:
*.*.*(*)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分) |
*、设计业绩: 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施工业绩: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
…… |
……… |
*、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内江国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