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乐清湾港区通用作业区(C区)一期工程(后阶段)电动工程自卸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温州港乐清湾港区通用作业区(C区)一期工程(后阶段)电动工程自卸车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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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完成电动工程自卸车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自****年*月*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所投品牌电动工程自卸车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产品规格等相关合同内容)加盖公章。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 原已下载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获取”,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 金额:叁万元。
*.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年*月**日 *时**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号宁波港大厦**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招标人: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王勋电话: ****-********
技术联系人:李飞龙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
CA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