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人民政府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宁德市
发布时间:2024-11-22
项目编号:2024-NDCG073
预算金额:48.7932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开标时间:2024-12-04
项目名称: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联系方式
0593********
联系人:小*
招标人
1315*******
联系人:黄**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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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人民政府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蕉城区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楼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旧厝村中心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黄 ****-*******
附件:
附件* 领取文件.docx

项目概况

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G***

项目名称: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

******.**

建筑业

采购包*:

(*)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

宁德肃AB团事件天峰院遗址环境整治绿化提升项目

******.**

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楼

方式:线上或现场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黄****-*******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报名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旧厝村中心路*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号天安集团*楼            

联系方式: 小黄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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