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花石社区花文线白改黑零星工程(项目编号:YCNC********;招标编号:FJQQ[****]***号)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石社区花文线白改黑零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永春县石鼓镇凤美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更改为:*.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石社区花文线白改黑零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永春县桃城镇花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