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辖区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新都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1-01
项目编号:510114202100304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辖区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辖区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新蜀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团结社区*组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河道保洁服务。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续签合同,否则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 服务范围:新繁镇锦水河分干渠**.*千米、杨柳堰**.**千米、毗河*.*千米的河道进行清扫保洁服务。三条河道类别都属于一类河道。 服务要求:河道保洁作业时间:*月-**月每天*:**至**:**时,**月至次年*月每天*:**至**:**时。每天实行两次清扫打漂,*:**时前完成第一次清扫打漂,**:**时前完成第二次清扫打漂,清扫打漂后沿河巡回保洁和打漂。上岸垃圾应及时装车运至指定垃圾倒场弃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河道垃圾清运要求:清扫、打漂、保洁收集的垃圾存放到指定地点,同时作好标记,并采取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等。 服务标准:水面清洁质量标准:水面无漂浮物,无明显阻水物;河底无垃圾建渣及淤泥堆积;在闸房或桥梁处,不影响河道景观的情况下设置拦漂设施,随时有人值守打漂,无明显积留漂浮物,汛期时需及时拆除拦漂设施;水面感观良好。岸坡清洁质量标准:岸坡达到无杂草、无垃圾、无牛皮癣、无垮塌、无明显堆积物,尽量保持河道的自然生态和景观功能。岸坡、岸上*米范围内无垃圾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王娟(采购人代表),吴萍,高龙水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执行。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计划号:(****)****号。*.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年,一类河道单价限价:**.**元/米/年。(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财采〔****〕**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新都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各级财政部门公示的银行或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四)成交金额:******.**元/年(一类河道单价:*.**元/米/年)。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繁清路***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号*幢**层*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徐女士;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徐女士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