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道路交通基础管控设施维护更新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红寺堡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8-16
项目编号:NXHCT2023-060
预算金额:111.2357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开标时间:2023-08-30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道路交通基础管控设施维护更新项目
联系方式
0953********
联系人:未*
单位: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招标人
1590*******
联系人:刘*
单位: 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1590*******
联系人:吴*
单位: 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1590*******
联系人:王**
单位: 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NCZ(WZ)******

项目编号: NXHCT****-***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道路交通基础管控设施维护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道路交通基础管控设施维护更新项目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道路交通基础管控设施维护更新项目。内容包括:智能信号主机、信号机基础、满屏信号灯、机动车灯立杆、机动车灯杆基础、检查井、机械顶管、信号灯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至 ****-**-**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号瑞银财富中心B 座**层****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锋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晓莉 吴兴 刘颖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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