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第四中学校园智能安防信息化监控设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变更公告 陕西省 | 汉中市 | 汉台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8-11
项目编号:HDHZ2023C049
招标单位:汉中市第四中学
项目名称:校园智能安防信息化监控设备
联系方式
0916********
联系人:郭**
单位: 汉中市第四中学
招标人
0916********
联系人:未*
单位: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汉中市第四中学校园智能安防信息化监控设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校园智能安防信息化监控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汉中市第四中学
行政区域 汉台区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汉中市第四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西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诚雅居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DH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智能安防信息化监控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园智能安防信息化监控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修正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由 成交供应商 支付,确定中标后*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更正为:按照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元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园智能安防信息化监控设备)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第四中学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大街

联系方式:郭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诚雅居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克

电话:****-*******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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