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劳务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劳务技术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州文物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号(黄山徽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室)
成交金额:捌拾玖万贰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捌拾玖万贰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劳务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国务院决定于****年**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总目录,为系统廓清我国文物资源家底、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依据。****年*月**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泾县人民政府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制定了《泾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对县域范围内的约***处文物单体进行普查,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根据普查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至普查验收通过结束。其中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部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报表填报、报告编制等工作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喜友、彭仁奎、甘胜利(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号”文件的**%计费。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同心路山口社区居委会大楼*楼、泾县绿阳后街,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泾县泾川镇同心路山口社区居委会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绿阳后街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先生、程工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