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服务 ****年车辆第二批次物资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汽车服务 ****年车辆第二批次物资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满足生产、公务用车需求,进一步做好日常生产保障工作,拟开展 电动汽车服务 ****年车辆第二批次物资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拟采购一批生产用车,公务用车。项目 交货期:合同签署后小于或等于**天交付。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分类:框架招标(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划分包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单台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
国产商务车排量≤*.*(*座) |
/ |
* |
* |
国产商务车排量≤*.*(*座) |
*** |
**.* |
**.** |
否 |
/ |
/ |
(一) 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报价表详见报价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包含整车、从厂家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上牌服务费(车辆上牌所涉及的检测费和服务费、牌照费、送车服务等费用,不含购置税和保险)及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所有费用,含税税率为**%。本项目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二) 采购量上下限: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范围内。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三) 框架执行有效期
(*) 协议期:至****年**月**日止。
(*)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
(*)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如采购人因业务需要,可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最大采购量不得超过上限。
(*)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延期期间如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则合同自动失效。
(*) 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或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
标签: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车辆第二批次物资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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