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GXZC****-G*-*****-GXYL)的补充通知(二)
项目名称: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XZC****-G*-*****-GXYL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号中明大厦**楼E座 联系电话:****-*******、*******、******* 传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首次更正日期:****年**月**日 首次补充日期:****年**月**日 二次更改日期:****年**月**日 二次补充日期:****年**月*日 补充事项: 一、进入测评实验现场相关操作人员不允许携带手机及摄像设备入场,请各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安排。非法获取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本项目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场地安排情况,现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A、B、C分标“评标方法”第*部分“技术分”第(*)项“测评分”中原“*)现场测评时间安排”进行补充并调整相关测评时间,具体如下:
*)现场测评时间安排
三、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所要求的原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投标人提供原件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办理原件递交登记手续。为便于有效提高相关原件的接收工作,投标人可提前自行列明原件明细清单,参考格式如下:
原 件 提 交 清 单
原件递交单位(公章): 原件递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原件接收人及接收日期:
四、为有序高效的接收各有关投标人相关测评设备,投标人可参考下表格式提前自行列明设备清单,参考格式如下:
测 评 设 备 信 息 单
分标号
说明:各供应商可提前列明设备相关信息,并于设备办理接收时同时提交该设备信息单,以便核对。
样品递交单位(公章):
样品递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样品接收人及接收日期: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柠、梁华隆;电话:****-*******、*******、*******;传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