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卫生健康局DR.彩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明山区卫生健康局DR.彩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采购彩超*台、全自动分析仪*台。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包组编号:***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人民币*元/本
****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七、质疑与投诉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根据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电子开标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邮箱(**********@qq.com)发送加密过的备份文件,邮件内容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等关键信息,备份文件密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保存,未电邮备份文件者视为未递交备份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登录邮箱检查备份文件递交情况,并将未递交备份文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如需开启备份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签字确认后通知供应商通过视频方式确认并告知代理机构备份文件解密密码,如无法联系到投标供应商或备份文件出现问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信息
本溪市明山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024-43890577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4-44800006
**********@qq.com
账户名称: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
附件:截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