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竞谈-****-* |
*、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解剖室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新野政采竞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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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中三路**号青云*座*楼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高腐解剖室空气净化处理系统,解剖设备及取材设备、照明消毒系统、监控录像系统等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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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战华(谈判小组组长)、刘鹏云、孔琳(业主评委)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无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未成交供应商得分及排序:第*名:南阳晨旭科技有限公司;第*名:无锡市科警慧安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野县公安局 |
地址:河南省新野县玄德路中段 |
联系人:刘会云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俪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大屯村委会绿都悦府*幢*单元***室 |
联系人:党太芳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党太芳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