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静湖公园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静湖公园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振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原锦富广场**幢***室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郎溪县静湖公园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面积**.*万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万平方米、绿化面积**.*万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绿化管养服务;保洁服务与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与管理;房屋建筑、公共场地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郎溪县城区园林绿化考核办法》《绿化管养考核实施细则》(郎建〔****〕***号)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符合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郎溪县城区园林绿化考核办法》《绿化管养考核实施细则》(郎建〔****〕***号)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万全(组长)、朱兴义、王振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县新建街县供销合作社*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联系方式:****-******* 地址: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中港路**号
联系方式:方龙喜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郎溪县郎步街道新建街郎溪县供销合作社*楼
联系方式:杨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龙喜
电 话:****-*******
十、附件
*.郎溪县静湖公园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宣城振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宣城振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