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苏溪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XZJZC*******GK-*
*.采购内容:义乌市苏溪镇政府食堂食材配送食堂大宗物品配送(包括蔬菜类、豆制品、禽蛋、水产、冻品类、佐料类、腌制品、水发产品类、水果及预包装食品类、粮油类、鲜猪肉、牛奶、饮料等),一年,具体内容要求及数量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开标当日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号*楼***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苏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义乌市苏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应黎艳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号*楼
联系人:华晴杰联系电话:****-********-****
手机:***********
质疑联系人:金灿
质疑联系方式:***********
报名处联系人:王梦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