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铁塔****-****年与优特员工食堂合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珠海铁塔****-****年与优特员工食堂合作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BJCG-GDTT******,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珠海分公司与优特员工食堂合作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珠海优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由于珠海分公司目前租赁在珠海优特物业公司办公楼办公,优特食堂属于优特物业开办的食堂,步行距离珠海分公司办公室不到五分钟路程,所以珠海分公司员工目前在优特饭堂用餐。为加强员工用餐服务,根据**** 年签报(《关于珠海优特食堂员工用餐事宜的请示》签报〔****〕** 号)及****年签报(《关于珠海铁塔员工伙食费用结算及采购事项的总经办会议纪要》签报〔****〕第*** 期),珠海分公司拟沿用现有食堂服务,故与原供应商进行定向谈判采购。
根据《广东铁塔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年版)》文件中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第*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通知》【综合〔****〕**号】文件中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第*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继海
电话:***********
邮箱:*******@***.com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