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年宛城区溧河乡竹园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年宛城区溧河乡竹园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标包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年宛城区溧河乡竹园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
中北城建河南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号楼***室 |
*******.** |
元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年宛城区溧河乡竹园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
****年宛城区溧河乡竹园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李岩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会勤(组长)、黄杰、王宏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注:项目详情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附件方式按财政部门要求同成交公告一并公开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新街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阔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泰山路南段龙祥小区外二楼
联系人:史红丽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名 称: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米路西
电 话:****-********
邮 箱:******@***.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