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第四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第4次公告
中标公告
四川省 | 乐山市 | 沙湾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2-25
项目编号:5111112020603499
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第*包:中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支公司,中标*: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中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乐山市沙湾区绥山街**号;中标*: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号*幢*楼;中标*: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号*楼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第四次);服务范围:乐山市沙湾区各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工作;服务要求:*.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险种的服务承诺以外,若各投标人对一些特殊服务或其它特别优惠政策有特别承诺的,请逐项加以表述。如是否馈赠险种、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对赔付时间和赔付金额的特殊政策及服务网络覆盖情况等。*. 保险车辆在保险期内因报废、封存或过户转让等原因,要求中途退保的,由车辆使用单位持公安、交通部门的报废、封存或过户转让的有关手续到办理退保或批改手续。保险期满前应及时与被保险人联系,以便办理有关手续。*. 为统保车辆提供优质服务。保险车辆出险后,应本着“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及时查勘现场、协助车属单位抢救伤员,施救车辆,协调事故处理的有关事宜,并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时支付赔款。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罗老师,刘老师,雷老师,陈老师,邓家钰(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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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 |
沙湾区德胜大道**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地址: |
沙湾区龚电大道**号*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女士、余女士;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余女士、徐女士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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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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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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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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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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