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三宝新村15幢15-2号二楼房5(201)三年租赁权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杭州市 发布时间:14小时前
: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权证相关信息:浙(****)杭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是否设立居住权:否。*、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省浙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敬经理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号*楼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 万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集体宿舍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出租标的仅限于按照出租用途使用,不得用于经营等其他用途,同时需符合相关法律规规定。*、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房屋防水、排水、水管、用电等其他租赁范围内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空置房产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承租方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立约保证金)归由出租方所有,不予退还。*、租赁期间,住建、规资、公安等主管部门对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用途在内的租赁事项提出相关要求或整改意见的,均由承租方负责落实并承担全部费用,落实不到位而产生的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财产安全负责,保证承租财产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承租方对租赁范围内的治安、周边安全、消防及自身安全负总责,并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租期 |
*年 |
有无免租期 |
有 |
免租期时间 |
**天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返还方式:使用“余额支付模式”支付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使用“扫码支付(数字人民币)模式”支付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路返还至付款人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个延期周期数延期。*、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附件:房间分布图.docx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号望江国际*号楼**层 |
网址 |
www.zjps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