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年**月*日发布的补遗(一)中:(*)施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注: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施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本项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做延期处理。
项目联系人:曹宇超,联系电话:***********。
招标人:泸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怒江华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