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晋江市内坑镇站南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晋政监招***********),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总造价约****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米。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内坑镇站南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总造价约****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米,其中道路一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站前东西大道,长度***.***米,设计速度**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不含桥梁);道路二为新建道路起于站前东西大道,止于锦安路,长度***.***米,设计速度**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不含桥梁);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建筑安装工程费”修改为:“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建设规模”修改为:“总造价约****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米。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建筑安装工程费”修改为:“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内坑镇站南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总造价约****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米,其中道路一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站前东西大道,长度***.***米,设计速度**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不含桥梁);道路二为新建道路起于站前东西大道,止于锦安路,长度***.***米,设计速度**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不含桥梁);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协议书第*点修改为:“*.工程规模:总造价约****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米。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协议书第*点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万元。”。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