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蔬菜、调料、蛋类等)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食堂(蔬菜、调料、蛋类等)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采购期限**个月,采购总额***万,此二种条件中任意一种条件出现,本采购合同即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号盛泰孵化园A区***室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号盛泰孵化园A区***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品目: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计划号:********************[****]*****;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山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本项目供应商采用统一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名称: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观音街***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波、王宇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