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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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黄避岙乡滨海旅游线建设项目-长裕塘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A**********************)招标文件已于****年*月**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修改为:“合格”。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安全要求“见招标公告”修改为:“合格”。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修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不变。 具体详见象山县黄避岙乡滨海旅游线建设项目-长裕塘提升改造工程补遗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宁波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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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