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春节《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实施细则》下发给你们,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进行申报。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在翔安区(包含火炬翔安片区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年一季度产值***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以 **** 年 **月**日前统计入库为准)。
二、奖励标准及条件
(一)奖励标准
对在****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 *** 元/天/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
(二)奖励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所申请职工须在本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保。
*.累计工作时间满*小时(含)计一天,不足*小时不予补贴。
*.****年一季度工业产值***万元(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补贴人员考勤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补贴人员春节期间工资表及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表)(加盖公章)。
四、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确认本企业可享受补贴的人数、天数,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通过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及发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给企业。
五、其他事项
*.各企业必须确保及承诺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并主动接受核查。
*.企业一线员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视为正常开工,仅安排行政后勤人员值班留守不属于正常开工,同时春节期间调休员工不纳入奖补范围。
六、联系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梁*******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小王 *******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处小陈*******
附件: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鼓励春节期间企业稳产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