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调查地块位于白山市六道江镇下甸子村,调查地块东起白山市浑江区道清康养院综合楼,西至规划滨江街、南起B-*地块,北至规划下甸子路。
未来规划:社会福利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年*月*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本地块由医疗卫生用地、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坑塘水面组成,本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环发[****]**号),“一住两公”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故本调查报告主要对调查地块中的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坑塘水面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主要为医疗卫生用地、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及灌木林地。地块内未存在过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未存在过正规或非正规的废弃物堆存,未存在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地块内居民长期居住于该地块,不存在污染迹象。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为居住用地、公路用地、农用地、乔木林地及灌木林地等。周围*k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楼、学校、公路、农用地、工业企业等,存在得工业企业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认为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综合以上内容,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项目第一类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可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采样调查工作,可进行后续土地开发利用。
编制单位:吉林省普爱津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宫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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