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南充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充经开区文峰片区路灯亮化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南充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9-09
项目编号:5113012021000545
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南充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充经开区文峰片区路灯亮化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充经开区文峰片区路灯亮化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第一章第九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年 **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更正为“****年 **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 *、第一章第十一点 谈判时间由“****年 **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更正为“****年 **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第六点应知事项由“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增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第六点说明和要求增加“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监狱企业条件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视同为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微型企业。”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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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南充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地址: |
南充市经济开发区文峰大道科研大楼****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四段二号金融广场*幢****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柏小姐 |
电话: |
****-******* |
五、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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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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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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