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彝良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街乡窝铅村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彝良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中标人: | 云南煜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人代码: | ********MA*PWE*A*R |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万元 |
中标工期(天): | *** |
项目经理: | 罗田发/云**************** |
备注说明: | 彝良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街乡窝铅村标段(标段编号:GC*********************)于****年**月**日**:**在彝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云南志祥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彝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收到了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志祥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放弃函,该公司因自身原因选择放弃本次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本项目因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志祥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彝良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彝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讨论后的意见决定顺延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煜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