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建设(一期道路工程) A********************** | |||||||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 |
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 |
***.**** |
陈俐玮 |
浙****************,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 |
/ |
* |
浙江振升建设有限公司 |
***.**** |
朱洪立 |
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 |
/ |
* |
浙江新宏建设有限公司 |
***.**** |
潘茶毅 |
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 |
/ |
* |
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严永清 |
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 |
/ |
* |
鼎宏荣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孙远筝 |
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 |
/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资格条件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评分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 |
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与浙江嘉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⑤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 |
浙江嘉晟建设有限公司 |
与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⑤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
* |
浙江申源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否决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各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或签字或盖章的; |
已过回答期限未回复,视为默认询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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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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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秦主任 |
联系人 |
陈工 |
地址 |
长兴县和平镇 |
地址 |
长兴县雉城街道金江大厦***室 |
电话 |
*********** |
电话 |
****-******* |
备注 |
本次公告排名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以不排序的方式(中标候选人排序按企业名称第一个字笔画由少到多排序,第一个字笔画相同的,根据第二个字的笔画进行排序,依次类推)向招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程序。序号*: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序号*:浙江振升建设有限公司;序号*:浙江新宏建设有限公司;序号*: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序号*:鼎宏荣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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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