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8-12-23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8471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8-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9
开标时间:2019-01-15
项目名称: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联系方式
5220***
联系人:郭*
招标人
5220***
联系人:陈*
招标人
047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ZY-ZFCG-SZ-****-***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且近三年(****年**月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相关规划或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项目负责人/主持人具有规划或交通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在职职工);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图示见后);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关于企业、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记录截图的予以拒绝;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民族东路
采购人联系人: 郭巍 陈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王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服务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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