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工点设计(SXGD*A-SJ-**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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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号线一期工程工点设计(SXGD*A-SJ-**标段)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A**************** *** 本招标 项目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国家 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同意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 线路 起于天姥路站,终于世纪街站,线路主要沿阳明路、会龙路、袍中路、世纪街敷设,全长 **.*km,全为地下线;设置一座袍中车辆段;共享*号线越兴路主变和*号线人民东路主变;接入镜湖控制中心。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 ,建设地址位于 绍兴市 ,计划于 ****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及其余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 **%、其余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 工点设计( SXGD*A-SJ-**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一、 本次招标内容 世纪街站(含) -育贤路站(不含)共*站*区间,含世纪街站(含站后安全线)、世纪街站-中兴大道站区间、中兴大道站、中兴大道站-育贤路站区间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配合工作等 ; 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本次招标 ☑ 估算 工程 造价 / □ 概算投资 *****.** 万元, 招标估算价 ****.** 万元, 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 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资质;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家;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等事项;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 ****年*月*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 ,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工点设计工作(不包括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 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 / 资格 ;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工点设计工作(不包括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三)其他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年 * 月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 由招标人在定标前查询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 时至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 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附件文档仅作查看,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首次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注册登记并领取CA锁)。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四、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其他: 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 五 、 其他有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 *个工作日。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八、 监督部门: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 九、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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