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室消防设施增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YZB-****-****),确定*** 第*包:的中标人如下:
***第*包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河南亿沃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室消防设施增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室消防设施增设采购项目 ZYZB-[****]-****
二、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台、泄压装置*台及配套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七氟丙烷药剂 ****Kg。(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洛龙区会展中心B区*楼会议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水毅(组长)、翟红峰、闫红文
六、成交人名称:
成交单位:河南亿沃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 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年
七、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八、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元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道德南路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会展中心B区*楼***室
联系人:王政
电话:****-********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道德南路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会展中心B区*楼***室
联系人:王政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