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宁县分公司小界烟站智能化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宁县分公司小界烟站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洛宁县分公司小界烟站智能化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PROJ**************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二、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三、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发布。
四、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行
第二中标候选人:巩义市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行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泰茂恒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层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com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审计科
电 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