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湖北省 | 宜昌市
发布时间:1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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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AA********、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号)等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公司盖章无效;********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具备工###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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