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农村饮水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龙门镇太湖水厂提质改造扩容工程)补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渌口区农村饮水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龙门镇太湖水厂提质改造扩容工程)部分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 附件* 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说明: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修改为:
说明:*.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意向书出具人应当是项目所在地。前述“所在地”含项目所在市本级及区。
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补充通知正式发出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标人: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