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郑州市 | 新郑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7月30日
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4-13
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1803*******
联系人:祁**
单位: 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潢财竞磋采购-****-**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申报材料和提供全过程创建技术指导工作等

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金水东路北绿地新都会*号楼**层****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申报材料通过省级、国家级相关技术部门评估

***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通过省级、国家级相关技术部门评估

三、评审专家名单

侯亚强、苏展、吕剑波(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共计代理服务费:*****.**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地    址:潢川县三环路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六大街北段印象湖山**号楼*单元***室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名称: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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