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引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年*月*日,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委托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引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请社会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引水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国道***+***km处的克拉格塞大桥以北的戈壁滩上,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北侧,起点为牙哈干渠桩号*+***处分水闸,新建一座沉砂池;终点位于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停车场西北角处,厂区内蓄水池。
项目概要: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拟投资***万元,本工程新建引水管线****m,沉沙池*座,蓄水池*座;并配备建筑物*座,其中引水闸*座,农桥*座,闸阀井*座,排水井*座,排气井*座。控制灌溉面积***亩,为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厂区提供灌溉用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库车分公司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南路新天巷*号*楼***-*室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mailto:**********@qq.com">**********@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xxgk/xxgk**/******/t********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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