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北街、外环东路等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澄清公告(第*次)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原内容为: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参考计价格【****】****号文件计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约*.**万元,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 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的, 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 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现变更为: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参考计价格【****】****号文件计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约*.**万元,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 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的, 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 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华路***-*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 ** 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