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富泉溪同安段河流治理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永泰县富泉溪同安段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点其他内容中增加“**、由于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暂不支持电子保函功能,故本项目不支持电子保函。投标人采用保险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需向招标人递交,但投标人必须将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点其他内容中增加“**、本项目提供工程量清单单价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报价合理性评审依据。”
二、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