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玉溪河灌区(芦山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玉溪河灌区(芦山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芦山县清思埝管理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月**日-**个工作日后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