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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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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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晨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秋雨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晨晨 *********** | ||
附件: | |||
附件* |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MRCG-*******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家食材供应商,为以下食堂提供食材:
(*)扬子津派出所(地址:扬州市开发西路**号);
(*)文汇派出所(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扬路***号);
(*)施桥派出所(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康宁路*号);
(*)八里派出所(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金港路***号);
(*)朴席派出所(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隆觉路*号);
(*)巡特警大队(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扬路**号);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确定实施服务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至代理机构(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秋雨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
联系方式:余晨晨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晨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