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前下达****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二次开标时间变更的通知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前下达****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提前下达****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招标编号:洛老政采代〔****〕***-*号
*.*、招 标 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资金:约**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采购检察信息网络安全平台)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进口产品(不支持)采购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支持
*.** 、货物清单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批/套) |
一 |
检察信息网络安全平台 |
**套 |
三、变更信息
原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开标人员名单:丁曦、张闪、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栋***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