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紫光路雨水泵站工程已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项目)〔****〕*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中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紫光路雨水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项,本工程位于西青区,拟新建雨水泵站、附属工程等。,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紫光路与南运河交口东南侧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西青区紫光路雨水泵站工程,招标范围:拟新建雨水泵站、附属工程等,拟建泵站规模Q=**立方米/秒,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包括泵房一座,双排现浇进水方涵、双排现浇出水方涵、八字出水口*座,及附属用房,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其他项目部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 |
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
*、 |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号楼携带报名确认单、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在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雪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耿亚超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洪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号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宏硕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耿亚超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