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外围及景观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本工程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外围及景观工程项目。位于涧西区科技西路与蓬莱路交叉口,交通便利。本工程包含新建门卫室、围墙、大门、院内道路、铺装、绿化等。
合同履行日期:**天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超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洛龙区张衡街牡丹大道亿和广场A座**楼****室
成交金额:*******.**元
施工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项目经理:阮亮
执业证书信息: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水毅、曹晓晓、马洪军、白林红、王磊成。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供应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地 址:涧西区丽春西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大曌国际广场二期商铺*-***号
联系人:李烽林
电 话:****-********,********
邮 箱:********@***.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烽林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