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J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鹤峰县乡镇路灯采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湖北省****年十大民生项目开展“照亮回家路”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优化出行条件,解决城乡“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拟在鹤峰县太平镇、走马镇等乡镇新增安装路灯***盏(其中高*米市电单头路灯**套,高*.*米的太阳能单头路灯***套,高**米的六头路灯*套,电缆线****米等),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路灯采购安装、管线安装、土石方基础、验收、税金、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安装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