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监狱武警部队营区修缮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省
发布时间:2024-10-22
项目编号:ZXYCG-2024-104
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武警部队营区修缮项目
联系方式
0371*********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河南省平原监狱武警部队营区修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YCG-****-***

*、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武警部队营区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ZXYCG-****-***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河南利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振林街道人民路西一巷*号***室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河南省平原监狱武警部队营区修缮项目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日历天

王志伟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学敏、郭建秋、李五洲(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号文规定计取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公告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河南利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米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李艳艳   范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艳   范昂

联系方式:****-********,********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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