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FWYJ****************
本次成交金额:¥**,***.**
采购单位:兴山县教育局
联系人:徐化策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湖北神兴律师事务所
成交日期:****年**月**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法律服务
采购需求:一、工作范围: 兴山县教育局及下辖**个教育单位因公发生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名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若因甲方紧急事情乙方所指派的律师均无第一时间,须委派该所其他律师履职),并就以下(五)项向甲方提供服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 (二)参与甲方及下辖单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应急事件的处理; (三)应邀参加甲方的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或签订; (四)协助甲方开展法律宣传教育; (五)受托担任甲方的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三、甲方向乙方缴纳法律顾问费陆万元(¥*****.**元整)。费用给付方式:上述费用在签订本合同后三个月内给付。 该费用不得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指派律师,必须到受托方财务室缴费或将费用直接汇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四、乙方受托担任甲方的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如群体性案件人数超过**人或诉讼金额不超过***万元的,不另行收费;群体性案件人数超过**人或诉讼金额超过***万元的,超出部分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元至*******元*.*%;*******元至********元*%;********元至********元*.**%;********元以上部分*.*%。五、法律顾问办公方式:甲方通知乙方。六、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如需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再行商议。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委托方应当先行申请宜昌市律师协会调解,自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申请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服务响应说明: 兴山县教育局及下辖**个教育单位因公发生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名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若因甲方紧急事情乙方所指派的律师均无第一时间,须委派该所其他律师履职),并就以下(五)项向甲方提供服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 (二)参与甲方及下辖单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应急事件的处理; (三)应邀参加甲方的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或签订; (四)协助甲方开展法律宣传教育; (五)受托担任甲方的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三、甲方向乙方缴纳法律顾问费陆万元(¥*****.**元整)。费用给付方式:上述费用在签订本合同后三个月内给付。 该费用不得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指派律师,必须到受托方财务室缴费或将费用直接汇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四、乙方受托担任甲方的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如群体性案件人数超过**人或诉讼金额不超过***万元的,不另行收费;群体性案件人数超过**人或诉讼金额超过***万元的,超出部分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元至*******元*.*%;*******元至********元*%;********元至********元*.**%;********元以上部分*.*%。五、法律顾问办公方式:甲方通知乙方。六、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如需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再行商议。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委托方应当先行申请宜昌市律师协会调解,自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申请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